关键词
案例回放
某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,A供应商中标。中标公告发布后,B供应商提出质疑称,此次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存在明显错误,采购代理机构不具备专业素养,要求采购人更换采购代理机构。因对质疑答复不满,B供应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。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后认为,根据94号令,投诉事项超出时限,不 予受理。但另查明,招标文件中列明所采购标的物均为货物,而非服 务采购。评分标准中的分值构成为:①投标报价10分;②其他部分90 分,违反了87号令第五十五条“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 不得低于30%;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%”之规定,予以废标,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
问题引出
1.供应商可以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吗?2.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更换代理机构吗?
专家点评
问题1,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,供应商可以质疑的内容包括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采购文件、采购过程和中标、成交结果,不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。采购人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具备专业能力,会体现在采购文件、采购过程和中标、成交结果中,供应商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、采购过程和中标、成交结果提出质疑,提起投诉,维护自身权益,而不能直接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。问题2,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是采购人的权力,任何人无权干涉。供应商没有权利要求采购人更换采购代理机构。供应商可以就采购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,向采购人提出意见,或者向监管部门反映,但无权要求采购人更换采购代理机构。否则,属于变相干涉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。本案例中,B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代理机构也是一个很好的提醒,加强专业队伍建设,认真做好每一次采购,才能在政府采购代理市场赢得良好口碑,进而获得更多机会。